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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推荐2024年农家书屋冀版重点出版物的通知
来源:冀农书屋   发布日期:2024/03/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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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河北出版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,河北大学出版社、燕山大学出版社,各有关报刊出版单位:

  根据中宣部印刷发行局《关于推荐2024年农家书屋重点出版物的通知》要求,现就做好冀版重点出版物组织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  一、组织工作

  农家书屋冀版重点出版物由省内各出版单位提供目录和样本,经省委宣传部组织筛选汇总后,按规定要求向中宣部推荐。经中宣部组织评审通过的冀版重点出版物,将编入《2024年农家书屋重点出版物推荐目录》。

  二、推荐原则

  (一)推荐出版物的内容要求

  推荐的出版物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,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、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强思想保证、强大精神力量、有利文化条件。要重点推荐一批宣传普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、深刻阐明“两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、深入阐释“两个结合”的重大的意义、深入解读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优秀出版物。

  要重点推荐一批助力建设农业强国、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、学习运用“千万工程”经验、保护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、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、提升乡村建设水平、提升乡村治理水平、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、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、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方面的出版物。

  要重点推荐一批培根铸魂、启智增慧,传承红色基因、赓续精神血脉,提高未成年人综合素质、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、助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的出版物。

  推荐出版物应注重原创、图文并茂、通俗易懂,更好适应农民群众阅读需求。

  (二)推荐出版物的品种要求

  1.图书

  (1)推荐图书以2022年以来出版的新书为主,并符合上述内容要求,经过时间和市场检验的优秀作品可适度放宽出版时间限制。平均每家出版单位报送图书品种不超过15种,其中需定向报送少儿类出版物不少于5种。省委宣传部将结合出版单位的出版范围和特色,统筹调配报送指标。

  (2)中宣部2023年主题出版重点出版物、2022年度“中国好书”、2023“农民喜爱的百种图书”不占用出版单位申报指标。不占指标的出版物仍需要出版单位申报。

  (3)对少数民族文字图书(蒙古文、藏文、维吾尔文、哈萨克文、朝鲜文等5种民族文字图书)的推荐,根据出版情况酌定,鼓励报送双语图书。

  (4)品种界定:一种书籍、图片,作为一个品种;属多卷本分册定价的(分别使用书号的),每一分册作为一个品种;多卷本统一定价的(使用一个书号的),作为一个品种(每一种卷本册数原则不超过3册,且为同一作品)。

  2.报刊

  考虑到农家书屋报刊订阅的延续性,2024年农家书屋重点推荐报刊将在2023年报刊推荐目录的基础上作适当调整。

  我省推荐的出版物未入选国家目录的将直接编入《2024年农家书屋冀版重点出版物推荐目录》。

  三、注意事项

  (一)出版单位应报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俱佳的精品力作,鼓励报送优秀畅销图书。

  (二)凡推荐的出版物必须由本单位正式出版,并拥有出版权,能提供样书。未正式出版的出版物不得推荐;有版权纠纷的出版物不得推荐。

  (三)推荐出版物一旦入选《2024年农家书屋重点出版物推荐目录》,必须向采购方保质、按时、按量供货。

  (四)推荐出版物必须保证质量,杜绝“买卖书号”行为,为农家书屋所提供的出版物不能在内容、编校、装帧、印制等方面降低质量标准,要与提供的样书一致。

  各出版单位在推荐出版物的同时,须对遵守上述版权、质量、供货、价格等规定作出承诺,并加盖本单位公章。

  出版单位在为农家书屋提供出版物时,有涨价、不供货、降低质量标准等行为的,将按规定处理并通报批评,同时取消其下一年度农家书屋重点出版物推荐目录申报资格;情节严重的,将按《出版管理条例》等相关法规予以处理。各地要强化出版物推荐工作的纪律性和严肃性,严格把关,杜绝出版单位通过请托等手段使劣质出版物进入推荐目录。

  四、申报材料及时限要求

  (一)申报材料

  1.《农家书屋重点图书推荐汇总表》1式2份(附件1);

  2.样书12套(去掉塑封);

  3.出版单位发行部门联系表1式2份(附件2);

  4.承诺书1份(附件3);

  5.出版单位推荐出版物情况汇总表(附件4)。

  (二)报送时间

  各出版单位务必于2024年3月11日10:00前报送申报出版物、纸质材料及电子版(光盘或电子邮件),省级组织审核后于3月15日前报送中宣部。

  (三)报送要求

  驻石家庄的出版单位安排专人直接报送,河北大学出版社、燕山大学出版社申报材料可采用邮寄方式进行报送,出版单位提交资料不全者,不得参评。逾期不报视作自动放弃。

  邮寄地址: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友谊北大街330号河北出版传媒集团,邮编:050061,接收人和电话:王光旭0311-88641132,15830197408,邮箱:2585898996@qq.com。邮件包装外请标明“农家书屋推荐”。政策咨询:0311-87904383。

  相关附件在冀农书屋网(njsw.hebei.com.cn)或冀云“冀农书屋”频道下载。

  附件:

  1.农家书屋重点图书推荐汇总表

  2.出版单位发行部门联系表

  3.承诺书(供参考)

  4.出版单位推荐图书情况汇总表

  河北省新闻出版局

  2024年3月6日

责任编辑:张鹏宇